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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山东开展灵芝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
时间:2022-04-08 14:57:44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浏览量: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山东对灵芝、铁皮石斛开展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为了做好试点工作,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对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允许试点企业以灵芝、铁皮石斛为原料,采用传统方式生产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等4类食品。试点过程中,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传统方式和食用习惯,对铁皮石斛、灵芝进行生产加工。传统方式通常指仅对铁皮石斛、灵芝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不包括溶剂超临界萃取、微胶囊技术等现代食品加工技术。对以非传统方式生产铁皮石斛、灵芝提取物等产品的企业,或者以铁皮石斛、灵芝提取物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不纳入试点范围。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

  为确保食品安全,《方案》对参与试点的企业提出严格要求:一是应为取得上述4类食品品种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二是应具有铁皮石斛或灵芝种植基地,采取基地直采方式获得原料,从种植源头控制铁皮石斛或灵芝原料风险。不具有种植基地的企业,应从种植基地采购铁皮石斛或灵芝,确保购进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质量安全要求。三是具备较强地自主检测能力:铁皮石斛试点企业应具备水分、灰分、铅、咪鲜胺、多糖、甘露糖、浸出物指标的自主检测能力;灵芝试点企业应具备灰分、铅、砷、汞、六六六、滴滴涕、多糖、三萜指标的自主检测能力。四是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生产经营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五是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田洪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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