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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壮大中药民族药产业
时间:2023-01-01 17:21:41   来源:   浏览量:

  本文转自:贵州日报

  ■ 赵绍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国发〔2022〕2号文件提出要“推进特色食品、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支持将符合要求的贵州苗药等民族医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当前,我省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重点推动天然原料药有效成分提取等中药材精深加工,加快打造全国重要中药(民族药)生产加工基地,全力推动中医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加快推进中药材(民族药)种质资源基地建设。一是加快配套完善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围绕中药材重点单品核心产区,集成种子种苗生产技术,推进贵州省中药材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二是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重点医药企业到脱贫地区,开展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以道地药材为重点,完善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打造贵州标志性药材品种;大力推进药食两用中药材产业化。三是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质量提升。实施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制定发布“黔药”目录,制定完善奖补办法,支持省内道地药材产地组建产业联盟,加快“定制药园”基地建设。四是继续探索实践中药材种植发展模式。以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为抓手,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结合各地乡村振兴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政策,全面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种植,推动中药材种植纳入林下经济重点推广品种,打造产业集群。

  加快推进中药材(民族药)产业协同发展。一是推进贵州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将我省重点发展的中药材品种收载入地方标准,培育一批符合GAP种植基地的中药材初加工企业。二是加强中药材产地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大健康+大数据医药发展平台,建成一批中药材物流中心、产地交易市场和加工集聚中心,支持发展中药材跨境电子商务。三是紧密衔接“三医”改革推进药品“四进”。加强中药、民族药与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衔接,积极引导和推进我省中药、民族药新增进入新一轮国家药典、医保、基药及各省市招标目录。

  加快推进中药(民族药)企业提高药品质量、风险管理能力。一是健全中药材质量安全和溯源体系。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监管、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信用体系、联合惩戒等机制,强化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抓前端中药材等生产原料质量追溯和检测体系建设。二是完善贵州省中药安全监测体系。加大对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等单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是建立健全风险分析评估机制。着重加强全省中药(民族药)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系统内部和外部的风险会商机制,精准掌握风险短板和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资金、技术等要素支撑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中药(民族药)制造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加工产业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管理模式、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二是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中药(民族药)加工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中药(民族药)加工企业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补贴、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积极引导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药材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助力提升中药研发制造能力。推动天然原料药有效成分提取等中药材精深加工,打造以中药(民族药)研发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一批中医药领域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四是加强中药(民族药)精深加工人才培养。加强对中药(民族药)精深加工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开设民族医药、中医药产业等专业,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合作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推动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系统研究中药专家技术经验。加大对本地药农的培训力度,规范中药材原材料市场。

  加快打造中药(民族药)制造业产业集群,形成完整产业链。一是大力实施树中药(民族药)品牌工程。争取国家支持,支持特色中药材品种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大贵州民族药的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壮大培育中药大品种和驰名商标,打造“黔药”品牌。二是要打造中药材产业集群,培育全国性龙头企业。支持鼓励中药(民族药)生产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整合存量资产,提升企业规模;探索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的中药材加工企业形式,助推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鼓励品牌企业积极推进中药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引领工程,逐步形成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以打造高新技术开发区医药制造产业园为依托,围绕特色中药材精深加工,推动主导产业提档升级,推动形成集聚效应。三是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加强与台湾地区中医药交流合作,推进黔、川、滇、桂等区域中医药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中药(民族药)制造企业到境外开办工厂,推动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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