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既阐明了民生保障的重要定位,又明确了制度改革要求;既关注民生枝叶情,又情真意切部署了困难群众关心关爱具体工作,充分展现了大国领袖的战略眼光和为民情怀,为我们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目标。
作为民政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要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众,蹄疾步稳、改革创新,进一步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积极主动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大步迈向共同富裕。
一是必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织就密网保基本。制度机制管根本、利长远,一直是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大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工程,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履行了民政担当。推动出台《海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将医疗、就业、临时、残疾人救助全面延伸到城乡低收入家庭,形成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梯度救助格局。下一步,我们将紧贴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修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发挥民政牵头的全省社会救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及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梯度衔接,社会救助和专项救助相互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努力推动实现省域范围内“同一服务标准”“同一时限要求”,形成无差别、均等化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作用,坚持迈小步、不停步,合理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保障标准,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反应机制,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必须注重创新方法手段,精准救助兜底线。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基石,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必须不断推进方法手段转型升级,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近年来,我们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广泛开展线下全覆盖排查和线上大数据比对,提升了社会救助精准度;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将低保、特困、临时、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形成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市县民政局监管的办理模式,低保审核确认时限压缩了8个工作日。下一步,还将稳步提升全省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促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共享信息提质扩容,推动银行金融资产信息联网查询、建立流动人口跨省查询通道。同时,探索社会救助信用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对诚信申报家庭状况和财产的有效约束,从强化政府核查手段和推动社会救助对象诚信申报两方面发力,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探索建立“调查+核查+抽查”多维监管模式,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以后,乡镇(街道)能够接得住、市县民政部门能够管得好,服务标准和要求在市县能够落得实、行得通,确保让好政策落地见效,让困难群众享便利、得实惠。
三是必须坚持树立需求导向,拓展服务惠民生。困难群众有需求,民政服务有回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必须把握群众需求新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从“兜住底”向“优服务”拓展,从群众觉得“够”向群众评价“好”转变。近年来,我们先后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再造,制定标准化低保办理流程,推行社会救助“一网通办”,省域范围内实现低保申请异地线上办理;建立基于居住证的社会救助制度,省域范围内海南户籍居民可自主选择在户籍地或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办各项社会救助;实现低保金和供养金“一卡通”发放,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下一步,我们还将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逐步探索为救助对象提供访视照料、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回应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需求。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针对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以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特殊困难,开展紧急情况下“先行救助”“容缺救助”,着力增强救助的有效性、及时性。精准及时发放社会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高龄老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探索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确保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