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4月15日电(记者 刘洪明)记者15日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获悉,近日出台的《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针对西藏疫情防控形势下消费市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45条政策措施,包括“三减”:房租、税费、社会保险费减免;“两补”:防疫支出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一支持”:金融支持政策。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旦增伦珠说,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在顶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西藏实际,提出相关具体举措,最大程度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施方案包括三类八个方面45条措施,既有国家已明确的政策措施,又有西藏自治区配套细化的政策措施,还有结合实际新增的政策措施。
据了解,西藏对承租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服务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第一季度租金减免,第二季度租金推迟到下半年征收。自今年5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免收滞纳金。
西藏还在减税降费方面进行了细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对在西藏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也有相应税费优惠政策。同时,西藏还对销往西藏自治区外的本土资源加工类特色产品给予50%单边运费补贴。
此外,西藏还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企业的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支出原则上给予不低于50%的补贴,中小微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按最大上限90%比例返还。金融支持方面,激励、奖励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监管部门会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月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30%的部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