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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急需紧缺高层次科创人才可适当延迟退休

  12月10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到,为细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下简称“国办32号文”)等国家支持科技创新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部党组有关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落地,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提出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自然资源部的这些措施分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强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兑现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岗位聘任政策”“急需紧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可适当延迟退休”“进一步支持自然资源领域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其中,在“急需紧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可适当延迟退休”部分,上述通知提出的措施有: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调动发挥保障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干事创业的活力与动力。入选部第二、三梯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经集体研究,认为确系在部主责主业中急需的以及技术力量薄弱领域需要的、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办理延迟退休手续。

  通知还提示:各单位应结合驻地养老保险政策和本单位人才队伍情况,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稳慎开展入选部第二、三梯队人才的延迟退休审批工作,避免因与驻地养老保险政策冲突,影响相关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自然资源部2019年10月公布的《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梯队的公告》,第一梯队主要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为主;第二梯队以国家级杰出科技人才为主;第三梯队以部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等国家级优秀科技人才为主。

  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稳定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人才,优选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新增近200名高层次创新人才、450名青年科技人才。

  今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2021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梯队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其中新增第一梯队人才1人、第二梯队人才9人、科技领军人才83人、科技创新团队17家、青年科技人才173人。

  12月1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的若干措施》还明确: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第二梯队人员直聘专业技术二级岗所需的岗位指标,部直属单位由部统筹安排,地调局所属单位由地调局统筹安排。第三梯队人才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凭借专业能力和科研业绩参加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竞聘。各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在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的基础上,予以重点保障。各单位要建立基于科研成效和岗位绩效的考核机制,签订岗位绩效考核责任书并严格开展考核,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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