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海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人员逐渐增多的情况,4月19日,上海市民政局发出工作提示,再次强调四项要求,确保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人员平稳返回社区。
一、做好安全返回居住地工作
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人员由各区通过“闭环转运”,“点对点”地安全送回居住地。各区要明确专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与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方舱医院)做好信息接洽和转运,同时指导出院人员居住地的居(村)委会、物业单位做好对相关居民的解释疏导工作,确保不阻拦、不拒绝。
二、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居(村)委会要指导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人员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提醒有条件的出院人员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或同住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居住地处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按照相应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三、关心关爱日常生活
各区、街镇要指导居(村)委会,并组织社区志愿者主动关心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人员的日常生活起居,特别是对出院人员中的独居老人、残障人员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人员,进一步加强物资保障和人文关怀,尽可能及时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妥善安置非社区居住的出院人员
对于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人员中的外地务工人员、集贸市场等场所以及其他集体居住人员,各区、街镇要协调帮助其正常返回原务工或居住场所;返回后由其原单位安排在与原生活区相分割的区域内集中居住,并实施7天健康监测。务工人员原单位应当提供生活必需品及一日三餐配送等基本后勤服务保障。对因务工场所封控造成无处居住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相关街镇落实安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