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亿元 同口径较去年增长5.4%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21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
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亿元,同口径较2021年增加84.76亿元,增长5.4%。
意见明确,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围绕“三聚焦”用好管好衔接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群众增收效果:聚焦重点地区,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聚焦重点任务,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聚焦重点环节,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