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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启动重点实验室考核工作
时间:2022-01-31 12:02:50   来源:中国医药报   浏览量:


       中国医药报北京讯(记者 落  楠)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知》发布,明确2021年度重点实验室考核资料的提交时限和有关要求。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拒不参加考核工作,将按照规定取消重点实验室资格。

       通知要求,各重点实验室按要求向所在省级药监部门提交2021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省级药监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提交本行政区域内各重点实验室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以下简称《年度考核报告》)和重点实验室提交的《年度报告》。以国家药监局直属单位为依托单位的重点实验室,由依托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管理办公室提交各实验室的《年度报告》和《年度考核报告》。《年度考核报告》应针对各重点实验室分别编写、统一提交。管理办公室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开展考核工作,将适时通报考核结果。

       近期,国家药监局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试行)》,规范考核评估工作。该考核评估规则提出,所有通过国家药监局评审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均应当参加考核和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将获得通报表扬等,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拒不参加考核评估的等7种情况取消重点实验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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