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将更有效衔接
时间:2022-02-16 23:43:22 来源:健康报 浏览量:
健康报讯(记者 杨金伟)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表示,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和监管对象,借助信用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共识和有力抓手。
王铁汉介绍,在食品安全领域推进企业风险分类管理上,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建立四级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将食品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档,并据此确定检查的频次、内容、方式。比如,对于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连续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一律上调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定为D类(最高风险等级)。
王铁汉说,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的有效衔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的信息,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王铁汉介绍,在食品安全领域推进企业风险分类管理上,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建立四级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将食品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档,并据此确定检查的频次、内容、方式。比如,对于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连续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一律上调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定为D类(最高风险等级)。
王铁汉说,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的有效衔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的信息,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