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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带“泥土味儿”的调研结果上了座谈会

  农村卫生健康服务存在哪些短板?4月26日,多位政协委员带着有“泥土味儿”的所见所闻、感受思考参加全国政协“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双周协商座谈会,结合调研结果,就筑牢农民群众健康“第一道防线”建言献策。

机构:医疗服务陷入不同“尴尬”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有没有’的问题已得到解决,现在面临的是‘好不好’的问题。但从全国范围看,乡村医疗卫生发展还不均衡。”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苏辉指出。

  据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共有乡镇卫生院3.58万个、村卫生室60.8万个。而2011年—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资2560亿元,其中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机构的资金仅占13.2%。投入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提高。

  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农村“三变”也给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带来了新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天津市委会主委刘朝霞说,一是人口结构之变,凸显资源供给不优。乡村人口总量趋减,“一老一小”比重增加,使得一般性医疗服务需求减少,“一老一小”适宜服务需求增加但未得到针对性调整、满足。二是疾病谱之变,凸显资源匹配不足。相对于过去农村卫生中感染性疾病占比大,抗感染治疗的需求为主流,当前农村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设备配置、专科技术、医养结合等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机构发展之变,凸显资源分布不均。县域内县医院诊疗量持续增加,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普遍不饱和。

  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在社会经济较好、交通发达的地区,患者大量涌入县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量萎缩,部分乡镇卫生院床位利用率仅为30%~40%。与此同时,偏远山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人口密度低的区域,则面临家底薄、服务能力不足等挑战。

  委员们据此建议,建立完善对乡村卫生健康工作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围绕乡村人口结构新变化,根据“一老一小”需求,开展村卫生室提质升级,方便群众就医。

人员:政策待遇要更有温度接地气

  谈起乡镇卫生院的难处,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卫生院副院长资艳萍有切身体会。从20世纪90年代毕业后来到基诺山乡工作到现在,几十年间,她见证了这里的巨变:从过去看病只靠一个听诊器和一个压舌板,到现在配备心电监测设备、B超、全自动生化仪、数字X线机等,乡镇卫生院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做到全覆盖;乡亲们“头疼脑热不出村、小病不出乡”基本实现。

  “我们卫生院现有80多人,服务46个村寨的15006名村民。”资艳萍说,“基诺山村寨分散。从年头到年尾,我们基本上每天都起早贪黑、走村串户,村民们都说我们是最接地气的队伍。”

  资艳萍不怕辛苦奔波,最头疼的是“人”的问题。“目前我们卫生院核定编制数23名,聘用人员61人。公共卫生团队有12人,其中11人是护师及护士,以初级职称为主,缺乏中坚骨干。”资艳萍表示,这样的人才队伍带来了很多问题:一是由于公卫团队中没有临床医生,在下乡为老年人体检时,只能由护士完成所有检查、问诊,导致体检报告质量不高;二是受编制所限,卫生院因业务需要只能外聘人员,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占了全院业务收入的绝大部分。卫生院陷入了“编制不足只能外聘人员,业务收入用于外聘人员工资,业务发展和能力提升受限,引人留人难”的怪圈。

  资艳萍面对的困惑和难题具有普遍性。当天,视频参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会主委李青山也带来一组数据:山西省每千农村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0.83人(全国平均1.02人),全省乡镇卫生院缺编7209人,仅1/3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阑尾、疝气手术和四肢骨折处置等基本医疗服务,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月均收入与同资历的市、县级医疗机构人员差距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和建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回应,今后将督促地方把现有编制盘活用好,鼓励“县聘乡用”“乡聘村用”。

  据了解,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经住培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可经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职称。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目前正在督办各地对这一政策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基层医务人员晋升渠道畅通。

农民:医疗保障仍然不够精准

  办好乡村卫生机构,建好人才队伍,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更好满足农民健康需求。不少委员指出,相关保障政策还不够精准,与实际需求仍有错位。

  “比如,大病保险本应聚焦重大疾病,但统计显示,50%的基金用于年均费用5万元以下人群的补偿。现有保障体系对门诊和基层保障不足,医保资金持续‘向上流动’,卫生院占比持续下降,部分村卫生室未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由于互联网医疗尚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部分农村居民因担心费用负担而难以享受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原所长池慧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云南省委会主委杨晓红也在调研中发现,“有医生无药品”的问题还限制着乡镇卫生院,部分常用药品只在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并享受医保报销,与乡村居民实际需求有差距。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介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乡村主要的三重保障。对于高负担人群,该局正在调整政策,比如将大病保险划分5万元~10万元、10万元~15万元等多个费用档,费用越高报销越多。“在三重制度保障后,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总体上能报85%~90%。我们也发现一些大病重病患者医保目录外的支出负担较重。”胡静林说。

  委员们据此建议,改革大病保险低水平、广覆盖的“普惠式”做法,提高对必要支出的高额医疗费用段的补偿水平,发挥“补充式”作用。扩展医疗救助制度“分类化”保障,根据农民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对低保人群、边缘人群和因病返贫高风险人群实行差异化救助政策。引导社会慈善机构、商业医疗保险等力量聚焦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新需求,加强目录外费用保障力度,进一步降低医疗负担。

  吴宏耀坦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个别地方医保报销比例下降过快,导致脱贫群众参保率有所下降。“我们要继续督促地方落实对困难群体参保分类资助政策,防止因政策调整过快过急导致规模性返贫,进一步加大政策平稳过渡力度。”

  (记者 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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