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新年收到新红利
首席记者 姚常房 通讯员 陆江
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用一天的时间通过了关于变更乡镇卫生院经费形式的请示,明确全县乡镇卫生院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上思县财政计划自2022年起,每年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及分院的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予以补助,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财政补助由60%提高到100%。”上思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李伊平说。
“月收入增加了1300多元”
上思县地处十万大山,人口少、分布广。虽然近年来上思县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总体滞后,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卫生人才流失等问题突出。
上思县有8个乡镇卫生院和3个分院,核定编制数313个,在职在编253人。2018年-2021年,该县医疗机构共公开招聘录用179名医护人员,流失29名,流失率达16%;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65人,流失8人,流失率达12.3%。
“农村生活不方便,连基本工资都保障不了,业务骨干要走我们也能理解。”上思县华兰镇卫生院副院长黄玑珠对此深有感触。他说,乡镇卫生院以前过得比较艰难,以华兰镇卫生院为例,人员基本工资的60%由财政拨款,剩下的40%靠卫生院自筹。
据介绍,在未落实财政全额拨款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资是占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用来发放剩下的40%的工资,没有绩效,没有分配差距,无法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工资财政全额保障后,黄玑珠的月收入增加了1300多元。工资财政全额保障除了带来收入增加,“也让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觉得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黄玑珠说,工资待遇有了保障,让基层医务人员看到了县委、县政府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的决心。
据介绍,接下来,上思县委、县政府还将以申报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打造更加“宜居康寿的广西”的“上思样板”。
近期,上思县还将制订出台乡镇卫生院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等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并经绩效评价后,每月发放绩效,以更好地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乡聘村用”遍布每个乡村
“我有高血压并发症。有一天,我发病后给刘医生打电话,不到15分钟,他就赶过来检查了。他还帮我联系镇卫生院,不用挂号排队就能看病,真好!”54岁的陆大叔说。他提到的刘医生是上思县华兰镇德安村卫生室的村医刘有刚。
像刘有刚一样的“乡聘村用”医生,遍布上思县每一个乡村。
“实施‘乡聘村用’前,乡村医生处于个体经营状态,没有稳定收入和相关保障,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李伊平介绍。为此,上思县创新落实“乡聘村用”政策,把乡村医生转为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让乡村医生有了“身份”,并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一体化管理,通过保障待遇、配齐团队,稳定村医群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李伊平说,编外人员按照聘用合同的标准发放工资,标准比在编人员偏低。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资金可用于在编人员薪酬分配,编外人员也享受相应的绩效待遇。实施“乡聘村用”制度后,乡村医生由原来的无基本补助,变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按月足额发放基本补助,并随本地村“两委”定工干部待遇调整而同步调整。
同时,乡村医生享受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作为乡村医生的医疗收入,项目补助及医疗收入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按月或季度发放,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40%的工作量由乡村医生承担。”李伊平说。
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用一天的时间通过了关于变更乡镇卫生院经费形式的请示,明确全县乡镇卫生院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上思县财政计划自2022年起,每年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及分院的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予以补助,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财政补助由60%提高到100%。”上思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李伊平说。
“月收入增加了1300多元”
上思县地处十万大山,人口少、分布广。虽然近年来上思县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总体滞后,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卫生人才流失等问题突出。
上思县有8个乡镇卫生院和3个分院,核定编制数313个,在职在编253人。2018年-2021年,该县医疗机构共公开招聘录用179名医护人员,流失29名,流失率达16%;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65人,流失8人,流失率达12.3%。
“农村生活不方便,连基本工资都保障不了,业务骨干要走我们也能理解。”上思县华兰镇卫生院副院长黄玑珠对此深有感触。他说,乡镇卫生院以前过得比较艰难,以华兰镇卫生院为例,人员基本工资的60%由财政拨款,剩下的40%靠卫生院自筹。
据介绍,在未落实财政全额拨款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资是占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用来发放剩下的40%的工资,没有绩效,没有分配差距,无法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工资财政全额保障后,黄玑珠的月收入增加了1300多元。工资财政全额保障除了带来收入增加,“也让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觉得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黄玑珠说,工资待遇有了保障,让基层医务人员看到了县委、县政府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的决心。
据介绍,接下来,上思县委、县政府还将以申报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打造更加“宜居康寿的广西”的“上思样板”。
近期,上思县还将制订出台乡镇卫生院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等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并经绩效评价后,每月发放绩效,以更好地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乡聘村用”遍布每个乡村
“我有高血压并发症。有一天,我发病后给刘医生打电话,不到15分钟,他就赶过来检查了。他还帮我联系镇卫生院,不用挂号排队就能看病,真好!”54岁的陆大叔说。他提到的刘医生是上思县华兰镇德安村卫生室的村医刘有刚。
像刘有刚一样的“乡聘村用”医生,遍布上思县每一个乡村。
“实施‘乡聘村用’前,乡村医生处于个体经营状态,没有稳定收入和相关保障,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李伊平介绍。为此,上思县创新落实“乡聘村用”政策,把乡村医生转为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让乡村医生有了“身份”,并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一体化管理,通过保障待遇、配齐团队,稳定村医群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李伊平说,编外人员按照聘用合同的标准发放工资,标准比在编人员偏低。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资金可用于在编人员薪酬分配,编外人员也享受相应的绩效待遇。实施“乡聘村用”制度后,乡村医生由原来的无基本补助,变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按月足额发放基本补助,并随本地村“两委”定工干部待遇调整而同步调整。
同时,乡村医生享受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作为乡村医生的医疗收入,项目补助及医疗收入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按月或季度发放,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40%的工作量由乡村医生承担。”李伊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