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健康报讯 (记者 赵星月)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意见》要求,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坚持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统筹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制度安排。坚持突出重点、夯实基层,推进各项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的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意见》提出,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监管。
《意见》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探索通过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增加农村老年人收入。
《意见》提出,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
《意见》要求,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坚持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统筹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制度安排。坚持突出重点、夯实基层,推进各项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的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意见》提出,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监管。
《意见》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探索通过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增加农村老年人收入。
《意见》提出,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