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设骗保举报奖励资金
时间:2022-01-12 23:48:55 来源:健康报 浏览量:
本报讯 (记者 王耀)近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印发《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办法》明确,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设立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简称举报人),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个人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查证属实的举报分为两个奖励类别: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关键具体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属一类举报,按涉案金额5%至8%(含)给予奖励。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材料并协助案件调查,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部分相符的,属二类举报,按涉案金额3%至5%(含)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办法》明确,案件承办单位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司法机关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涉案金额和奖励标准予以认定,确定奖励意见和具体金额,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简称举报人),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个人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查证属实的举报分为两个奖励类别: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关键具体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属一类举报,按涉案金额5%至8%(含)给予奖励。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材料并协助案件调查,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部分相符的,属二类举报,按涉案金额3%至5%(含)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办法》明确,案件承办单位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司法机关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涉案金额和奖励标准予以认定,确定奖励意见和具体金额,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