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妇保机构机制创新提速
健康报讯(通讯员 袁红 记者 张晔)日前,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工作推进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既实行财政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
《方案》指出,要落实财政保障政策,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基本药物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对口支援、健康扶贫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等。同时,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支持其在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资金来源、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动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方案》提出,要逐步提高薪酬水平,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薪酬总量,建立薪酬总量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调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优先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方案》指出,要落实财政保障政策,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基本药物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对口支援、健康扶贫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等。同时,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支持其在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资金来源、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动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方案》提出,要逐步提高薪酬水平,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薪酬总量,建立薪酬总量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调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优先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