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融入改革,破除“四唯”,要求分类分层开展职称评价。
《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由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到卫生健康系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设置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研究人才等3个职称类别。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框架,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人才职称对应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卫生研究人才职称对应国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系列,将卫生研究人才归口到卫生健康职称管理范围,实现全系统评价对象范围全覆盖。
《实施方案》突出对临床实践能力的评价,做到“干什么、评什么”,突出医生看病救人的本职工作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不再把论文、课题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将临床工作量、诊疗人次等指标作为申报职称的门槛条件。
《实施方案》明确,根据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分类分层开展职称评价。对于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核其医疗卫生执业能力和水平,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手术难度和质量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核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贡献,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等作为职称评价重要内容。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10年的紧缺专业人才,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对于卫生研究人才,设置卫生管理研究和医学研究两个专业,重点考核其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强化对其原创性、价值性、专业性、系统性的评价。
(通讯员 辛江 特约记者 何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