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印发了《自治区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2015年)》。
《方案》指出,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其作为中华文明宝库“钥匙”的传导功能,作为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融入生产生活,促进民心相通,促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自治区中医药振兴发展、健康新疆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方案》提出,到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建立新疆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建设1家自治区级中药材样本库,建设5-8家自治区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争取建成1-2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更广泛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的机制初步建立,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不断加强。
《方案》明确,从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推动中医药融入生产生活、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1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工作,中医药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加强中医药文化时代阐释,创作一批面向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作品;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举办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活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加强中医药题材文艺创作,讲好中医药故事;进一步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机制。